全国政协 河南省政协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河南省智慧政协平台


您的位置: 首页 > 发言摘登 > 详细

盘活农村闲置资产  壮大农村集体经济

——赵永峰委员代表民建新乡市委会的发言


发布时间:2025年04月07日

        随着城镇化加快推进及经济社会快速转型,农业转移人口不断增加,大量农村宅基地、住宅、土地、校舍等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,成为农村的“沉睡”资产。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资产盘活利用,对于壮大集体经济、增加农民收入、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。为把“资产存量”变成“发展增量”,近年来,我市大力推进“资源变资产、资金变股金、农民变股东”改革,“一案一策”发展资产租赁、庭院经济、路肩经济等,带动农户增收致富。但在资产盘活中也存在诸多制约因素,遏制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增长,突出表现在:

        一是土地和房屋资源产权不清晰。由于历史问题,部分土地和房屋存在权属争议,集体土地资产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不完善。同时,闲置土地资源和房屋资产在流转、税收优惠、项目审批等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空白或不合理之处,阻碍了盘活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
        二是农村市场信息不对称。一方面,投资方不知道哪里有闲置的土地、房屋等资产,不知道这些资源的便捷程度及配套情况;另一方面,村集体和农民有闲置资源并有意向出租,但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方。信息的不对称既制约了农村闲置资产的盘活,也制约了闲置资产盘活后保持资产倍增计划的实施。

        三是缺乏金融支持力度。农村闲置资产的修复、改造和开发需要大量资金,而农村集体经济薄弱,缺乏启动盘活项目的资金。农村金融支持体系不够完善,融资渠道有限,贷款手续复杂,条件要求高,获得贷款比较难。

        四是缺乏规划和市场意识。一方面,农村基层干部普遍缺乏市场意识,在集体资产盘活过程中不能准确把握市场动态,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,导致盘活项目效益不佳;另一方面,部分农民在盘活闲置资产过程中不考虑资源禀赋、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,存在盲目跟风现象,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低。

        为此,我们建议:

        (一)强化工作机制,完善制度保障。一是市级层面成立农村闲置资产盘查领导小组,对县区农村闲置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产权界定,建立完整的农村闲置资产台账并建立健全农村土地、房屋等资产的产权登记制度,明确产权归属。对存在争议的产权问题,由司法局、乡镇等部门成立调解中心,通过协商、调解、仲裁等方式妥善解决。二是完善农村闲置资产盘活政策,在资产流转、土地农转项目审批、税收优惠等方面出台具体、可操作的政策措施。

        (二)加强平台建设,提供流转渠道。一是建立农村闲置资产交易平台,以工信、财政、农业农村部为主导,建立“互联网+”平台,并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缘优势,线上线下相结合,针对当地农村闲置资产及村民意愿,进行全方位指导服务和发布相关资产信息。二是通过互联网平台,投资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联系沟通,农村和土地部门进行透明化审批,促进闲置资产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交易,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。三是建立乡属村属的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、协会等经济组织,发挥其在市场信息收集、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作用,扩展流转渠道,提高农村产业的市场竞争力。

        (三)多方筹集资金,激发市场活力。一是整合财政资金,建立农村产业振兴大数据库,加大对优选项目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。二是积极引入社会资本,通过制定优惠政策,吸引相关企业、合作社、个人等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闲置资产盘活。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村闲置资产盘活项目的金融产品,拓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、农村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等业务融资渠道。

        (四)科学制定规划,高效引进人才。一是发挥“头雁”效应,重点选取部分村庄为试点,选优配强村“两委”干部,真正培养出具有市场意识、市场分析和判断能力的基层干部队伍,引导其他村庄观摩学习优秀试点村的好经验好做法,发挥试点村的示范带动作用。二是多措并举引进人才,激发乡贤对农村的反哺热情,优选在外的乡贤和专业领域技术人员积极投身乡村振兴,打造一支与乡村振兴发展相适配的人才队伍,为乡村全面振兴增动力、添活力。

         (来自新乡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大会发言)

 

 



地址:河南省新乡市人民东路甲一号
电话:0373-3699555
版权所有: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乡市委员会
豫ICP备2021002182号-1
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115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