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挥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作用 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
——任颂堂委员代表新乡市工商联的发言
发布时间:2025年04月07日
民营高新技术企业(以下简称:民营高企)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,在融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方面具有显著优势,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力量。近年来,我市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不断完善政策体系,推动民营高企数量持续增长,创新能力不断提升,全力构建“城市即孵化器、企业即创新场”的创新发展格局,探索出了产业融合、园区建设、订单生产、转化应用于一体的可复制推广的“新乡模式”,加速了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的转化。但是,我市民营高企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,仍然存在着科研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不足、人才建设梯队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,具体表现在:
一是具备创新实力的市场主体偏少。目前,我市全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有18000多户,高新技术企业只有880户,占比不足5%。此外,我市具备创新实力的企业,在全国竞争优势不明显,在高新技术领域处于较低创新梯级和价值链,急需提升发展质量。
二是高水平创新人才不足。由于城市吸引力有限,相较于政府和国企,民营高企在吸引和留住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方面面临困难。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匮乏,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相对较少,特别是中青年科技骨干力量的流失,不仅削弱了企业的发展潜力,也影响了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。
三是资金链断裂风险加大。科技创新是对未知领域的探索,具有一定的失败风险,失败免责、容错纠错是鼓励创新的必要保障。但受行业竞争激烈、市场需求不足、价格下滑以及成本费用上升等多重因素影响,加上我市目前容错补偿机制并不完善,无法为企业提供行之有效的兜底,导致不少企业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。
为此,我们建议:
(一)积极培育民营经济创新主体。一是完善科技企业培育机制。抓好源头培育,构建“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到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到民营科技型领军企业”梯次培育体系,出台潜力高企“育新”扶持政策。二是持续实施“小升规”“规升强”专项行动。挑选规下重点主攻领域的中小民营高企纳入“小升规”企业清单、规上重点主攻领域的民营高企纳入“规升强”企业清单,根据评价结果择优给予重点支持。三是探索重大创新平台科研成果“沿途下蛋、就地转化”机制。发挥我市高校密集的资源优势,推动形成“基础研究+平台建设+成果转化+人才支撑”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条,推动创新创业生态圈高质量建设,让更多科技成果直接转化应用或形成一批民营创新型企业。四是充分发挥工商联、商(协)会的桥梁和平台作用,推动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、研发成果等方面积极开展沟通与合作,促进民营高企发展壮大。
(二)强化人才赋能。一是强化企业人才保障。出台针对民营高企的人才专项政策,包括人才引进、培养、激励和留任等方面的内容。加大民营高企急需紧缺的人才引进支持力度,简化引进流程,按照人才需求从住房、配偶就业、子女入学等方面,量身定制政策优惠服务“套餐”。二是实施“民营企业人才成长计划”。每年聘请省内外知名的专家、学者和优秀企业家前来授课,通过学习培训、导师帮带等,助力民营企业人才不断成长。三是推动企业对外合作交流。将民营企业家考察学习纳入全市人才培养工作范畴,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家到深圳、上海、合肥等科技创新活跃地区和高新技术领域企业考察学习、挂职锻炼,不断增强民营企业家创新意识,提升创新思维。
(三)创新融资协调机制。一是大力培育证券、私募、创投等新兴投资主体。大力引入和培育新型金融机构,进一步加强数据开放共享,打破数据要素壁垒,做实我市智慧金融平台。二是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。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,设计个性化的融资方案,满足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。鼓励企业将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,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,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应用。三是加强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。持续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量降费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,切实提高初创民营科技企业融资便利性、可得性和高效性。
(来自新乡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大会发言)